作者:hacker发布时间:2023-03-14分类:渗透网站浏览:99评论:3
云南高院副院长俺不认识!!!
但是,标杆哥,真的,一个农家孩子去趟云南高原容易吗,苦多少呀!
其实且说那一天,也可能是判决前,小酌了几杯,回来把卷宗拿错了,一看是丢人的事情,哥就想了,都说判死刑了,这还得了,丢了个人,就判了个死刑,不行,我得说句话,改!都说我叫晴天哥,咋能这么判,罪减一级,死缓!说完就睡觉去了
结果睡醒了,一看,好像没有弄对,是死罪的案子,这下,骑虎难下了,总不能说,不算不算,重来一次,那岂不是玩小孩过家家了,哎,酒害人呀,网友吵呀吵呀总不罢休,能把他吵死了,赶快回家蒙头睡大觉,想:你们怎么这样狂欢的都快要杀掉我了,对,也许就是这样的!
你们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我想是这样的
法院属于上级管辖单位,教育局属于地方管辖单位,在级别上法院 要高教育局半级。权力和地位法院肯定要高于教育局。
法院的法官离职或退休后是可以从事律师执业的,但是在其离职或退休的两年内,是不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且在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一条 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七条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八条 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准予执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条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第十一条 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自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储绿宁被抓的消息传开后,众多网友盛传她跳楼自杀,并有视频为证。事实上,这个视频在今年2月青岛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副院长臧云金自杀事件中就被人用过一次,后来被网友证实是假的。
为什么会有楚鲁宁跳楼自杀的传言?也许是人们对那些罪大恶极的贪官的诅咒。
其实有些人真的希望她能自杀。她死后,一切都将成为秘密。
没那么简单。据知情人透露,已退休两年的储鲁宁在医院被捕,一同被捕的还有中院其他部门领导。......
知情人说,早在2008年,储吕宁担任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时,就有人在网上举报她:她亲自为不法商人充当保护伞。
然而奇怪的是,她的举报并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而是在2009年11月被提拔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2012年12月,她继续被提拔为青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原因是因病。据知情人透露,在此期间,他曾多次反映她的其他违法行为,其说法是否属实还有待纪委确认。
其实青岛中院的腐败问题由来已久。你还记得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庆峰的案子吗?因美女律师情妇互相嫉妒,以偷拍淫荡视频直接举报,导致青岛中院副院长刘庆峰落马,包括原执行局局长在内的4名负责执行的法官集体贪腐案被曝光。
2009年8月,青岛中院执行系统司法腐败案爆发后不久,青岛四方区法院院长邱卫东突然自杀。
这起案件的爆发震惊了青岛司法界,也在全国引起了轰动。据当地政法系统内部人士向《_望东方周刊》记者透露,刘庆峰被抓后,办案人员在他的电脑里发现了很多资料,其中包括一封针对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任院长邹的举报信,由此引发了相关调查。
但邹并未受到影响,继续留在青岛中院院长一职,直至2017年4月调任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位身价达百亿的女副院长张家慧公开宣判过程中,这位昔日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因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其判决书长达150页,行贿人员涉及37个,其中行贿人律师高达18人,这让网友不禁产生疑问,我国律师行业到底是怎么了?而在这18位行贿律师当中,仅海南唐海律师事务所隐名合伙人张某一人,就行贿了615万元 ,这又是什么原因?
首先,在此次案件当中,行贿者律师众多,这不禁让大众感到恐惧,也让各行业的从业者感到恐惧。一般来说,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当中,律师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只有基数庞大的律师从业者才能满足在法治社会当中,人们日常生活对于律师的需求。同时,律师作为法律从业者,本身应该是维护法律公平的践行者,也是帮助其他非专业人士合理使用法律工具,维护自己权益的最后卫士,而在此次案件当中,被大家寄予众望的律师从业者,却成为了行贿的主体,成为了践踏法律公平的破坏者,这不单单是对法治社会的伤害,也是对大众相信律师从业道德的伤害。
其次,在此次案件当中,可以看到海南唐海律师事务所张某一人,就行贿615万元,金额巨大。一般来说,在当下的社会生活中,人们虽然对律师的需求呈上升趋势,律师收入也在不断增加,但是其收入也不会太过夸张,而615万的行贿资金,这个不是说拿就能拿得出来。从网络公布的情况来看,该资金说是行贿资金,倒不如说是律师事务所利用法院给予的便利,确保官司胜利,所得非法收入的分成,只不过是单单分给了该院副院长张家慧,这样两方联合起来践踏法律,才有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获取大量的非法资金。甚至,也正是凭着这种行贿手段,该律师事务所才会在法庭之上无往不利,进而获取高额的报酬,从而有大笔的资金来行贿法院副院长。
最后,从此次事件不难看出,在维护法律公平,建设法治社会过程中,法院和律师两者都必须站直站稳。一般来说,法院作为维护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作为案件的审理审判者,具有司法的解释权力,而要运用好这种权力,维护司法公正,就必须做好个人的职业道德教育。而对于律师来说,作为高文化人群,熟知各种法律条款,帮助受损人维护权益,在法庭之上更应该有一颗公正的心,而不是对资本唯命是从,奴颜屈膝。只有这样,法治社会才会建设更好,走的更远。
标签:法院副院长与美女开房
已有3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访客 评论于 2023-03-14 13:00:28 回复
就有人在网上举报她:她亲自为不法商人充当保护伞。然而奇怪的是,她的举报并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而是在2009年11月被提拔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2012年12
访客 评论于 2023-03-14 06:49:13 回复
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七条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
访客 评论于 2023-03-14 08:10:56 回复
几杯,回来把卷宗拿错了,一看是丢人的事情,哥就想了,都说判死刑了,这还得了,丢了个人,就判了个死刑,不行,我得说句话,改!都说我叫晴天哥,咋能这么判,罪减一级,死缓!说完就睡觉去了 结果睡醒了,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