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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人干活_我找人干活可以抽20块钱成吗

作者:hacker发布时间:2023-01-16分类:网站入侵浏览:101评论:5


导读:导航:1、我找人,给别人干活,钱给干活的,干活人在给我提成,干活的受伤,我有责任吗?我跟干活的人是劳务关系吗2、我在工地上找人帮我干活,那人出事了,我要接任吗?3、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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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人,给别人干活,钱给干活的,干活人在给我提成,干活的受伤,我有责任吗?我跟干活的人是劳务关系吗

你找人给别人干活,你就是这个干活的组织者,干活的人虽然是自己受伤了,但是也是因为干这个活受的伤,干这个活是你组织的,你也有间接责任,你虽然没签订劳务关系,但你属于和这个受伤的人是事实劳务关系,因为这个受伤的人正在工钱,你提成了,所以你也有责任

我在工地上找人帮我干活,那人出事了,我要接任吗?

这人在工地上出事,是你私自找的人,应该主要责任在你,若这人按正常操作出事,也许工地老板承担大部分责任,而你也脱不了干系,你必须接任。

我想问一下我找人干活公司给钱了但是被工人拿走了我可以报警吗?

这个报警是可以的,前提是先协商,协商不好,然后再选择报警。重点是找到拿了钱的人以及他拿了钱跑路的证据。以理服人,先确定钱是他拿走的,再找到他让他归还所拿款项。

我找人跟我一起去干活,老板工资不给发,与我有责任吗

只要劳动者不是以包工头的名义,请工人去给老板工作,劳动者就不会承担责任。

被拖欠工资的个人应当收集证据,然后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找人给我干活来我也同时参与而我意外受伤,怎么赔付

依所述之情形,你找人来干活,你与他人之间形成雇佣或劳务关系,其中你给你自己干活,你既是雇员,也是雇主。法律规定,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伤的,应当由雇主承担责任。因此,作为雇员的你,应当找作为雇主的你,要求赔偿。即自行承担。

一、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提供劳务关系的:按《侵权责任法》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找人干活,过程中受伤了,我有责任吗?

需要负全部责任。

一般情况而言,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帮工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被帮工人承担责任。被帮工人拒绝帮工的,帮工人坚持帮工,造成他人损害,帮工人自己承担责任,被帮工人不承担责任。帮工人造成他人损害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解释》规定:

第十三条: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现象在我国的现实生活尤其是农村社会中非常普遍。特别是在办理红白喜事、自建房屋、农忙抢种抢收时,亲朋好友、邻里族人均有相互帮工的习俗。

这种情况体现了一种值得提倡和鼓励的相互照顾、相互帮助的传统社会风尚。但在帮工过程中,发生帮工人致人损害的情况也在所难免,此种情况需要法律进行规范。

帮工作为社会生活特别是民间的常用语,有多种含义。主要有:

一是指相对于主要工作承担者的次要、辅助或协助工作者,如为厨师打下手者;

二是指与因提供劳务而获取报酬的雇员、职工、工作人员相对而言的无偿提供劳务而不收取报酬者;

三是在一些地方性的法律文件所指的相对于企业职工的个体工商户的雇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帮工,是指第二种含义。帮工在民法中的含义一般是指无偿、自愿、短期为他人提供劳务,是指帮工人无偿为被帮工人提供劳务,并未为被帮工人明确拒绝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标签:我找人干活


已有5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访客

    访客  评论于 2023-01-16 17:14:43  回复

    不承担责任。帮工人造成他人损害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解释》规定:第十三条: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

  • 访客

    访客  评论于 2023-01-16 13:33:31  回复

    朋好友、邻里族人均有相互帮工的习俗。这种情况体现了一种值得提倡和鼓励的相互照顾、相互帮助的传统社会风尚。但在帮工过程中,发生帮工人致人损害的情况也在所难免,此种情况需要法律进行规范。帮工作为社会生活特别是民间的常用语,有多种含义。主要有:一是指相对于主要工作承担者的次要、辅助或协助工

  • 访客

    访客  评论于 2023-01-16 20:00:46  回复

    人损害的,应当由被帮工人承担责任。被帮工人拒绝帮工的,帮工人坚持帮工,造成他人损害,帮工人自己承担责任,被帮工人不承担责任。帮工人造成他人损害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解释

  • 访客

    访客  评论于 2023-01-16 17:55:20  回复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

  • 访客

    访客  评论于 2023-01-16 23:36:53  回复

    。一、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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