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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炸公安死完_炸掉派出所

作者:hacker发布时间:2022-07-08分类:入侵网站浏览:175评论:3


导读:导航:1、收到死亡威胁,公安机关怎么处理2、内蒙古“爆炸杀人犯”宋相贵落网记,凶手罪行累累,后来怎样了?3、公安因失误把嫌疑人搞死了,公安人员怎么定罪犯罪怎么处理?...

导航:

收到死亡威胁,公安机关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一般会对违法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如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内蒙古“爆炸杀人犯”宋相贵落网记,凶手罪行累累,后来怎样了?

宋相贵,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马蹄营子乡农民,为了偿还个人 的巨额欠款,遂产生用炸药炸昏乘客而趁机抢劫钱财之恶念。1999年1月4日17时许,宋相贵携带作案工具,乘上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平庄镇开往辽宁省海城市西柳大市场的卧铺大客车。

深夜,当该车行至凌海市境内时,宋相贵趁乘客熟睡之机引爆炸药,造成19人死亡、2人重伤、10人轻伤、9人轻微伤、大客车被炸毁的严重后果。1999年4月29日,宋相贵被执行枪决。

1999年1月4日晚10时50分,一辆黄海大客车缓慢的行驶在辽宁省凌海市大碾乡三家子村附近的公路上。这辆车本来是普通客车,被驾驶员白玉军私自改装成卧铺,以提高舒适度。

那天,车装的很满,加上司机共有42人。牌号为蒙D08318号的大客车,是从赤峰市平庄镇开往辽宁省海城西柳批发市场的班车。

西柳批发市场位于辽宁省海城市西柳镇内,是全国最大规模的专业批发市场。早在1978年刚刚改革开放的时候,市场就开始运营,直到今天仍然在运作,前后长达40年之久。

这辆车牌号为蒙D08318号,价值10万。那天车上共有40人,基本都是赤峰地区做生意的老板,去市场进货的。

这是专线班车,整个下午没有客人上下车。到了晚上10点,乘客基本都睡了,只有司机慢慢地开着车。一切都很正常,冷不丁的一声巨响,爆炸发生……

据司机白玉军回忆:

我听到一声大响,人就飞了起来,然后就昏了过去。等我醒来,发现自己已经摔倒了车子前七八米,头和手都是血……客车的车顶和驾驶室全没了,方圆几十米内都是铁片和碎肉,到处都在哭爹喊娘。

大概20多分钟后,救护车和警车同时赶到现场。现场触目惊心,凌海市的警察一看死伤人数,就立即向锦州市公安局汇报。

锦州市公安局刑侦专家连夜赶到现场,此时受伤的乘客都被送到医院,死亡乘客的19具尸体还留在现场。送到医院的伤者中,有6名重伤者,生死未卜,其余17人一半都断胳膊断腿,好在性命无忧。

初步统计,全车乘客非死即伤,这堪称锦州市甚至辽宁省建国以来少有的大案。锦州市刑侦人员不敢轻视,向辽宁省公安厅求援。

辽宁省公安厅刑侦专家赶到现场后,经过分析,确认爆炸的是煤矿上常用的硝铵炸药,且炸药大约在10公斤左右;炸药的爆破点是在车厢靠前的上层卧铺,这个卧铺的乘客,是个王姓胖女人,她已经被当场炸死。

辽宁省刑侦专家赶到停尸房,对尸体进行分析。王姓女人已经被炸得面目全非,双腿正面被炸得粉碎,腹部被炸开一个大洞,内脏被炸得不知去向,死状很惨。该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也是年度重大案件之一。迫于破案压力,辽宁省公安厅向公安部求援,公安部立即命令全国爆炸刑侦专家高光斗赶赴现场,协助破案。

高光斗和法医赶赴医院,对伤者反复调查,很快就发现,有一个农民高度可疑:几乎所有人的伤口都在胸部、肢体或臀部等暴露部位,唯独他的炸伤位置特别:在腋下和脚底板。

爆炸的时候,所有人或者躺着趴着,或者坐着。炸药一爆炸,冲击波和气浪不是打伤胸部四肢,就是臀部。那么,怎么才能伤及腋下和脚底板呢?

就只有一种姿势:就是自己缩成一团,曲起大腿护住胸部,脚底板对着爆炸点,双手则抱着头部。这样炸弹一爆炸,他的胸部头部要害都不会受伤,反而脚底板和腋下被炸伤了。

高光斗和法医立即对这个农民进行盘问。这个农民叫宋相贵,他高度紧张,胡言乱语,词不达意。警方认为他非常可疑,将他转到公安医院给予监视。

警方随后调查得知,宋相贵,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马蹄营子乡人,案发时36岁,是当地著名的烂赌者,他欠下高额赌债无法偿还,天天被人追债。

在爆炸案发生前,从没有做过生意,更没有去过西柳批发市场的宋相贵,突然登上这辆客车。

而根据宋相贵所在煤矿反应,同一天,煤矿上失窃了三包炸药,雷管多支,炮线四米,起爆器一个。

经过现场勘测,失窃的炸药雷管尤其是黑色炮线,和爆炸现场完全一致。

警方立即对宋相贵突审,宋相贵在警方掌握的证据面前,很快放弃抵抗,并交代了案件是他做的。

原来,由于欠债太多,宋相贵产生了抢劫的念头。他知道在赤峰市做服装和布匹生意的老板,都坐这辆班车去西柳批发市场进货,且携带大笔现金。

宋相贵认为,只要抢了这辆车,最起码能搞到几十万,不但还清赌债,还能轻松过下半辈子。于是,身材矮小瘦弱的他,认为用炸药将全车人炸晕或者吓跑,自己就能从容拿钱了。

说干就干,他拿了高达六十管炸药,装好雷管、炮线和引爆器,放在一个提包里,登上了班车。1月4日晚10时50分,大部分乘客都入睡了,他让王姓女人帮他帮忙拿包之际,咬牙按动了起爆器。

他当时躲在车后面,双手护住脑袋,将大腿曲起来护住腹部,天真地认为爆炸会把乘客炸晕炸跑,自己会乘乱拿走现金……

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巨大的爆炸不但炸死了19人,将车顶掀飞,还把他炸飞出车,直接炸晕了过去。后来,他被送到医院。

根据宋相贵的交代,警方在他的家里找到了剩余的炸药和雷管。经过对比,这和现场以及煤矿失窃的完全一致。

1999年4月29日,犯下19条人命的宋相贵被执行枪决。

公安因失误把嫌疑人搞死了,公安人员怎么定罪犯罪怎么处理?

这个肯定要按过失杀人罪来处理的,因为虽然是公安,但是他自己的失误造成了人的死亡。

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在基层公安局侦查完成以后怎么办

一般是由基层公安局向同级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同级检察院审查认为可能判处死刑,则移送市一级检察院审查后并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当然也可能同级检察院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而基层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判处死刑,则将案件移送中级法院,并将起诉书退回同级人民检察院,由该检察院报上一级检察院向中级法院起诉。

对公安来说是不是受害人死了,案子就不要查了?

正好和你说的相反,如果受害人死了,案子不但要查而且会严查一查到底,直到吧凶手绳之以法才能告一段落。反而要是没有人命案,查的可能会松些。

公安在追捕犯罪嫌疑人时致嫌疑人死亡,怎么办?

警察在抓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意外死亡的,没收赃款赃物终止案件侦查。

这要看具体情况,公安部规定除非是明确的嫌疑目标,警察才能追捕的,警察要是属于依法履行公务,没有违法行为,肇事者的死亡,警察不承担任何责任。没收赃款赃物后,终结案件侦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连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一)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的;

(二)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犯罪嫌疑人死亡,现有证据证明其存在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应当予以没收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查。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可以依法进行查封、扣押、查询、冻结。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二十九条 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犯罪事实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三)犯罪嫌疑人逃匿、被通缉或者死亡的情况;

(四)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

(五)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等。

标签:找人炸公安死完


已有3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访客

    访客  评论于 2022-07-09 05:53:54  回复

    伤者中,有6名重伤者,生死未卜,其余17人一半都断胳膊断腿,好在性命无忧。初步统计,全车乘客非死即伤,这堪称锦州市甚至辽宁省建国以来少有的大案。锦州市刑侦人员不敢轻视,向辽宁省公安厅求援

  • 访客

    访客  评论于 2022-07-09 04:23:22  回复

    ,还把他炸飞出车,直接炸晕了过去。后来,他被送到医院。根据宋相贵的交代,警方在他的家里找到了剩余的炸药和雷管。经过对比,这和现场以及煤矿失窃的完全一致。1999年4月29日,犯下19条人命的宋相贵被执行枪决。公安因失误把嫌疑人搞死

  • 访客

    访客  评论于 2022-07-09 07:51:17  回复

    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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