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cker发布时间:2022-07-08分类:渗透网站浏览:209评论:3
一般是不犯法的,只是道德问题。但要注意几个风险:如果对方配偶是军人,可能破坏军婚,这是犯法的。 如果对方是骗子,可能会陷入诬告强奸的陷阱,否则破财解决。 如果地点和时机比较恰到好处的话,遇到扫黄的,有口说不清。
法律分析
按实际情况,由于双方已满十四周岁,只要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开房发生关系的,并不违法。如果已经年满十四周岁,少女自愿发生性关系,事后给钱,属于卖淫嫖娼行为,不触犯刑法,但影响社会治安,如果被举报或发现,可依据治安处罚法处罚,拘留或者罚款。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跟已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开房,得到对方同意就不算犯罪。如果双方都是自愿的话,就不违法,这属于私人生活,法律不会干预。一般来说,如果男女双方属于情侣关系,在外开放住宾馆,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双方假借情侣名义,住宾馆开发的话,一方提供性服务,另一方支付金钱的,可能会认定为卖淫嫖娼,这种情况下就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二十六、 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8岁以上就不算违法。
1、不犯法的。
2、只要能证明双方的关系即可。双方自愿且没有金钱、购物上的交易是合法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如果是你和她去开房那么肯定是你开房,不是占了便宜又不想花钱吗,大丈夫大气度吧。
这个问题总体来说要你们的感情在原有基础上是怎么样,如果是偶而或误入歧途,也可以原谅,要从大局方向去看待,不能过激,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以观后效,,不知你意下然否、?
呵呵,你好。可能你是做多了,也可能是小姐做你腿上看时间长了,肌肉供血不足导致的。采纳一下吧,谢谢了。
最好不要让你老公跟他近乎,离他远点,人品有问题,真的会带坏你老公。
标签:和小姐开房是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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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评论于 2022-07-08 21:43:18 回复
活,法律不会干预。一般来说,如果男女双方属于情侣关系,在外开放住宾馆,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双方假借情侣名义,住宾馆开发的话,一方提供性服务,另一方支付金钱的,可能会认定为卖淫嫖娼,这种情况下就是违法的。
访客 评论于 2022-07-09 03:21:16 回复
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访客 评论于 2022-07-09 05:22:33 回复
圣贤,孰能无过,以观后效,,不知你意下然否、?和朋友出去开房,每人叫了四五个小姐作陪,第二天早上起来感觉自己的双腿直打颤,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感觉呵呵,你好。可能你是做多了,也可能是小姐做你腿上看时间长了,肌肉供血不足导致的。采纳一下吧,谢谢了。我老公战友喜欢叫小姐开房会不会把我老公带坏最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