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cker发布时间:2023-03-18分类:渗透网站浏览:111评论:2
积极配合机关,一般是不犯法的,只是道德问题。但要注意几个风险:如果对方配偶是军人,可能破坏军婚,这是犯法的。 如果对方是骗子,可能会陷入诬告强奸的陷阱,否则破财解决。 如果地点和时机比较恰到好处的话,遇到扫黄的,有口说不清。
法律分析
不违法,不会被抓,按实际情况,如果双方已满十四周岁,只要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开房发生关系的,并不违法。如果已经年满十四周岁,少女自愿发生性关系,事后给钱,属于卖淫嫖娼行为,不触犯刑法,但影响社会治安,如果被举报或发现,可依据治安处罚法处罚,拘留或者罚款。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跟已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开房,得到对方同意就不算犯罪。如果双方都是自愿的话,就不违法,这属于私人生活,法律不会干预。一般来说,如果男女双方属于情侣关系,在外开放住宾馆,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双方假借情侣名义,住宾馆开发的话,一方提供性服务,另一方支付金钱的,可能会认定为卖淫嫖娼,这种情况下就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二十六、 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修改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并不禁止已婚男女朋友开房,原则上,公安机关或其他机构无权干涉!如果有证据证明涉嫌卖淫嫖娼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盘问,查证属实后,可以予以治安处罚;经查,无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立即结束盘问。否则,无法律依据而继续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属违法行为。
法条链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1、第五十三条规定:“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2、第五十五条 :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不能说是违法,但是如果被抓,应该会受到处分,因为中国是不准许未婚同居的,如果警察在搜察宾馆发现男女同居,他会请你出示结婚证件,如果没有,可能会被拘留.
正常男女朋友开房遇到警察来抓人,然后被拘留是不正常的。
正常男女朋友开房,并无任何违法行为。不应该被处罚。
当然,如果在警方检查过程中,另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就可以处罚了。
若是正常男女朋友或者夫妻关系,开房被抓后向警方解释清楚即可没事。
若是卖淫嫖娼被抓则按相关法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一下罚款。
两个成年人去开房,尤其是情侣关系,不算非法同居,并没有长期生活在一起。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原先出现"非法同居"的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8月30日《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法律政策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没有配偶的男女,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是违法的”。
2、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4月《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中规定:“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对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应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标签:男女朋友在外面开房被抓
已有2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访客 评论于 2023-03-18 17:11:39 回复
怎么处罚若是正常男女朋友或者夫妻关系,开房被抓后向警方解释清楚即可没事。若是卖淫嫖娼被抓则按相关法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一下罚款。和女
访客 评论于 2023-03-18 20:03:46 回复
拘留是不正常的。正常男女朋友开房,并无任何违法行为。不应该被处罚。当然,如果在警方检查过程中,另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就可以处罚了。男女开房被抓怎么处罚若是正常男女朋友或者夫妻关系,开房被抓后向警方解释清楚即可没事。若是卖淫嫖娼被抓则按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