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cker发布时间:2022-12-01分类:入侵后台浏览:120评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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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11时20分许,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67岁,天津市人)持刀行凶,造成路人俩女子一死一轻微划伤。
2020年8月13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行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决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2020年8月27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经审查,依法对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附近行凶的被告人刘某某,决定以故意杀人罪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扩展资料:
故意杀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Kill crime)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参考资料来源:舜网-67岁男子持刀行凶被提起公诉
在天津发生的一起持刀行凶案,让我们改变了对老人的看法,更是刷新了我们的认知。不知道是因为坏人变老了,还是因为老人变坏了。这名67岁的男子,不,更应该称为“老人”,公然在马路上行凶,造成两名女子一死一伤。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事情具体情况吧。
一、老人闹市行凶
在8月12日11时20分许,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名穿着蓝色上衣,头发雪白的枯瘦老人,果断地从自己的菜篮子里掏出一把刀,朝着身边走过的路人女子捅了过去。幸运的是该女子侥幸挣脱了他,捂着脖子逃走避免了一场死劫;但另一名女子却没那么幸运,惨遭他的杀害,到在地上身边血迹斑斑。警方接到警报后迅速到场,将嫌犯刘某某控制住,而他还是被警察搀扶着带走,脚下还时不时地踉跄几步。看上去一个体弱多病的老人,却在闹市中行凶。
二、被提起公诉
事发后,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很多网友都表示这名男子是不是患有精神疾病?可能会因此免受牢狱之灾,对此警方很快地给出了回应说,刘某某没有任何精神疾病,事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在2004年,他就曾经因为与人发生争吵,持械报复伤人,当时已经被判处过刑罚。而今,刘某某又一次和他人因为琐事产生矛盾,失去理智之下,去伤害两名无辜的女性。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对他决定以故意杀人罪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应用应该怎么定刑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显然这名坏老人的情节严重,极有可能会是被判处死刑的。
据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官方微博消息,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8月12日发布警情通报称,12日11时20分许,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67岁,天津市人)持刀行凶,造成路人俩女子一死一轻微划伤。警方迅速处置,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扩展资料:
目击者:走路颤颤巍巍,徘徊寻找目标
事发地附近一家商铺的老板称,涉案男子“走路时颤颤巍巍”,事发前在道路周边来回徘徊,寻找攻击的目标,“可能因为看起来没什异常,路过行人并没有留意。”
目击者向澎湃新闻提供的视频显示,在一个十字路交叉路口,一位身穿蓝色上衣、灰白裤子的老人突然从手提包里掏出一把刀,扎向路过的一名白衣女子,该女子挣脱后离开。
上述目击者称,男子将一名女子砍倒在地后并没有离开,而是继续徘徊。“我看到那个老人又想对一个穿白色衣服的行人下手,从包里拿出刀,但还好那名路人及时闪躲开了。”
另据营口道路边一商铺的店长介绍,店内保安看到男子持刀行凶的过程,随后告知其他员工。自己得知此事后,立刻开始防范,盯住男子的行踪,并且不让任何员工出门。
此外,附近另一家商铺的工作人员提到,今日中午12时许,自己看到警车,店门口有一名女子躺在地上。“我刚开始还以为是车祸,上前查看发现,这个女孩大概20多岁,身上盖着一块白布,地上全是血迹,身旁有一辆共享单车。”
记者获悉,事发时有多人报警。此外,现场视频显示,有市民与警察一道合力将男子制服。现场视频显示,涉案男子被控制后,面部表情平静,无明显逃跑或反抗迹象,嘴里还念叨着“有重大案情想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天津男子持刀行凶致两女子一死一伤
在八月十二号的时候,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发生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有一位男年龄67岁的老人。在路口恶意持刀行凶。造成了路人俩女子一死一轻伤。警方已经迅速的处理了。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控制了。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根据路口的监控显示,该男子被警方逮捕以后,表情一脸的平静,一点逃跑的迹象都没有。在这位行凶的老人被控制的时候,最里面还在念叨说“有重要的案情想要报告”。根据现场一名男子说,行凶老人在行凶之前一点异像也没有。所以路过的行人都没有注意他的行为。
还有一位目击者说,行凶老人在把一名年轻女子砍倒以后并没有离开。而是在这条路上继续徘徊。然后直到有一位穿着 白色衣服的行人来到这里的时候,这位行凶老人又从包里面拿出刀,但是那位穿白色衣服的路人及时躲闪开了。这真的很让人不可思议,一般这种恶意伤人的案件谁能想到是一位67岁头发都花白了的老爷爷啊。当时这位老爷爷身穿蓝色条纹衬衣,亚麻裤子,拿着一个菜篮子。
而且在后面一个受害者被砍倒的时候,路人纷纷拿出手机出来拍照,并没有一个人出来阻止,当时只有一位女同志帮受害者的脸挡住了。事发时有多人报警。此外,现场视频显示,有市民与警察一道合力将男子制服。 12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处获悉,案件由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南营门派出所出警。
目前这位老人已经被控制了,这位老人持刀行凶,造成了俩个女孩一死一轻微划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这件事情唯一给人有一点欣慰的就是,那位蹲下帮受害者挡住脸,后面又帮她盖上衣服的小姑娘了。
标签:查犯罪嫌疑人路某男67岁
已有4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访客 评论于 2022-12-02 02:57:29 回复
了的老爷爷啊。当时这位老爷爷身穿蓝色条纹衬衣,亚麻裤子,拿着一个菜篮子。而且在后面一个受害者被砍倒的时候,路人纷纷拿出手机出来拍照,并没有一个人出来阻止,当时只有一位女同志帮受害者的脸挡住了
访客 评论于 2022-12-01 19:04:38 回复
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参考资料来源:舜网-67岁男子持
访客 评论于 2022-12-02 03:05:01 回复
位身穿蓝色上衣、灰白裤子的老人突然从手提包里掏出一把刀,扎向路过的一名白衣女子,该女子挣脱后离开。上述目击者称,男子将一名女子砍倒在地后并没有离开,而是继续徘徊。“我看到那个老人又想对一个穿白色衣服的行人下
访客 评论于 2022-12-01 20:33:54 回复
7岁的男子,不,更应该称为“老人”,公然在马路上行凶,造成两名女子一死一伤。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事情具体情况吧。一、老人闹市行凶在8月12日11时20分许,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一名穿着蓝色上衣,头发雪白的枯瘦老人,果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