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cker发布时间:2022-09-05分类:黑客教程浏览:88评论:3
对于政府的违法行为,如果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不予以立案处理。另外 ,如果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依法不予以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复议或者向检察机关申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对于不予立案的,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所以不服公安机关刑事不予立案决定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通过公安机关可以找到。
是由于机动车辆上还有其他的定位装置没有被拆卸,在抵押车的车辆上,存在定位装置不止一个,所以拆出一个不能够保证车辆的安全,需要将车辆定位零部件全部拆卸,在进行检查。但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公安机关是不会受理的,可购买盗抢险,安全就可以不用考虑了,但是安全方面还是要做好,比如拆除gps,加装暗锁,屏蔽钥匙等。
法律分析:对于检察机关不予受理的案件,如果案件当事人或者公安机关认为检察机关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有权申请检察机关进行复议,检察机关必须更换办案人进行复议;如果当事人或者公安机关不服复议决定的,有权提请上一级检察机关进行复核。. 对于经过复议复核改变原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当视为案件质量不高,存在执法过错的,应当予以追究办案人及有关人员的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因此你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请求。
私自拆除GPS定位设备是违法的,可以从以下几点区分下。
一、属于私人车辆的GPS定位设备被别拆除,是侵犯了他人财产,可以要求获得赔偿。
二、拆除3类以上班车(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品车辆、12吨以上货运车辆的GPS/北斗设备,属于违反2014年国务院颁发的5号令《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处罚权,这是违法的。
三、因拆除GPS定位设备导致了其他后果,可以根据后果的不同要求相应的赔偿,但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定位器的价格远远低于故意损坏财物罪的范围,也不是行车安全的必需品。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扩展资料
案例:
定位区委书记 将举报内容发上网
同时被起诉的,还有郑绍鑫的司机周厚武,以及提供设备的李宾云。2014年3月,郑绍鑫通过朋友找到李宾云,拿到了一套GPS定位设备,通过网站说明调配好。几天后,他自己跑到潮阳区政府大院,将设备装到了陈新造的3.6L排量白色丰田汉兰达汽车下。
这台车超标又套牌,陈新造司机后来说是他干的,跟书记无关。
此后,他登录网站,就可以查阅到这辆车的大概位置和行驶轨迹。每当发现车辆停到了高档消费场所附近,就驾车去那里盯梢。看到陈新造出来了,就用手机开始拍照录像。
这样的盯梢大概持续了近一个月,成功了四次。2014年4月下旬,郑绍鑫觉得自己手上的证据够多了,就交待周厚武和李宾云去将GPS定位设备取了回来。其间该设备一度没电,也是由这两人前去取回充电并重新安装的。
当年5月初,郑绍鑫整理了陈新造4月19日在“陶轩酒家”用餐后出来的录像视频,将部分画面截图后拷入一个U盘,并手写了一份文字材料,交给周厚武去打印并上网。
不久,周厚武将上述内容发布到了互联网上。虽然很快就被删除,仍给陈新造带来了很大影响。
根据他本人、妻子以及潮阳区很多政府官员的证言,举报内容上网后,陈新造精神压力很大,老紧绷着脸,话也不多……饭也吃不下,晚上睡不着,血压突然升高,工作中总担心被监听。
为此,潮阳区共投入了约40万元来提高安保。包括在区委、区政府办公场所增加了5名保安,升级了机关大院的监控设备,延长录像保存时间,并对围墙加高加固,买新的电动拉闸大门等。
郑绍鑫为何会盯上另一个区的领导?他承认,“我和陈新造有私人恩怨,但这不是主要原因,最多算个由头。我是响应中央号召,举报他不需要个人恩怨。”
陈新造则称,他和郑绍鑫根本不认识,更谈不上私怨。
2014年9月30日,郑绍鑫被汕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不同的行为,如果目的不同,其性质也就不一样。在他人车上私自安装GPS也是一样的。如果是作为家人,不放心亲人的行车安全,故而在他的车上安装GPS,偶尔查看他的位置,报警状况等这是不违法的;如果在他人车上安装GPS是为了监控别人的行踪,从而达到某种目的,这是违反道德甚至是违法的;还有的为了商业,那么你就涉及到别人的商业机密等等,这是犯罪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新闻-广东汕头纪委书记装GPS跟踪区委书记 举报不成反
可以与对方协商取回,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归还车辆。
属于全款抵押车的,可以购买,如果是非全款抵押车,最好不要购买。全款车抵押车即车是原车主一次性付款或贷款(贷款已经还清)的情况下购买,后期需要用钱将车抵押给金融机构,但无力偿还欠款也不愿意配合过户,这时金融机构通过变卖车辆实现债权转移,这种情况是合法的,是可以购买的。
车是抵押车,被车主开走的行为不构成案件,属于合同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机关是不予受理的。遇到这种情况,需要自行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偿还欠款或归还抵押车辆,并赔偿由于车主开走车辆造成的损失。
购买抵押车,手续环节是最重要的,必须要有以下手续:车主亲笔签字画押的车辆质押借款协议原件或彩色复印件、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转押协议。其余债权协议和车辆手续相关的材料越齐全越好,这些文件是日后保障自身权益的根本。
在车辆买回后,也要尽快拆除GPS定位器、更换新锁。一旦与原车主产生纠纷,购买人也可以拿出“债权转让协议”让原车主还钱,或者原车主选择不再还钱,双方去车管所过户。另外,购买抵押车尽量不要同城,两地相隔距离越远越好。
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只要市价的60%,抵押车这么便宜到底能不能买?
标签:定位被拆除公安机关不受理
已有3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访客 评论于 2022-09-05 19:51:52 回复
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
访客 评论于 2022-09-05 19:08:18 回复
造带来了很大影响。根据他本人、妻子以及潮阳区很多政府官员的证言,举报内容上网后,陈新造精神压力很大,老紧绷着脸,话也不多……饭也吃不下,晚上睡不着,血压突然升高,工作中总担心被监听。为此,潮阳区共
访客 评论于 2022-09-05 19:33:20 回复
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处罚权,这是违法的。三、因拆除GPS定位设备导致了其他后果,可以根据后果的不同要求相应的赔偿,但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定位器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