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cker发布时间:2022-07-26分类:渗透网站浏览:108评论:3
如果我有一个女儿,我是死也不会让她选择同居的,就算是他们真心相爱,迟早要走进婚姻的殿堂,也不可去尝试,世事无定论,订婚了,还有退婚的呢!无可置否,婚前同居,最后分手,对女孩子的伤害实在太大了……男人们:假若你还有一点良知,就要知道不要选择去伤害这个--你曾经哪怕就动过一点心的女孩。不要让恋爱中的女孩中了爱情的毒,因为年少无知,义无反顾地跟你一起,男人和女人的构造不一样,在两性关系中,付出的永远是女人的多,这个是不可置否的,也许有男人说,在恋爱的过程中他们也是付出真情,也是有过伤害,但是同居意味着,如果不幸怀孕,你害怕,但你坚定的带她去做人流,这是爱吗?你爱她吗?任何人对爱情都是有洁癖的,选择同居前,先问问自己,是不是打算做这个女人的最后一个男人!
要知道,找个女人同居对日后还没有婚姻的打算或预算的男人,是最划算不过的事了。在同居的日子里,他们像夫妻一样亲密无间,女人替他承担了妻子该做的一切,却并没有像妻子那样共享他的钱包,或许还要跟他一起来分摊房租、水电、生活费。
你们的生活也许很甜蜜,但你们的未来在哪里?没有人晓得。
选择轻易就跟女人同居的男人通常都不大会给女人什么承诺,或者即使承诺了也是那种“只要时机成熟了,我们就结婚的”骨灰级梦话。一切在你们分手后,都是镜中花,水中月。
你们都可以享受的同居唯一的好处。就是你们都可以走马灯似的更换男友、女友,因为这是你们的权利。可是,到底有多少女孩会心甘情愿地让出自己苦心经营了好几年的“窝儿”,让另一个女孩再继续“经营”下去……
如果你不是特别的潇洒和无所谓的性格,权奉你不要玩另类,搞极端女人一定不要轻易选择与男人同居。当你用青春消费时尚的时候,哭的日子在后面。为什么如此多的媒介和时尚周刊鼓励女人去放肆,也许我不能断言写这些的都是男人,但是起码证明那现在不负责任的男人太多!
男人在开始喜欢上一个女孩的时候,是什么都愿意做的,精心设计一些感动的片断,然而女孩很快把自己联想成爱情里的公主。
开始交往时,他会不无论多晚,只要你需要,去买药给你送到家里;但是后来(我所说的后来,是指相处一段时间,这个时间分个人感情时间持续的长短判断),后来,这个男人就会以我最近工作很忙很忙,忙到没有时间开车去给你买药,更没有时间送来给你,更别说喂你吃药了……
开始的时候,他会口口声声说:你是我一辈子最重要的女人,以后我是要跟你过一辈子的,我们筑建的小家才是我真正的家;后来,他会说,我妈妈是天下最好的女人!
开始的时候,他会尽拣你想吃的餐厅,带你去品尝他的爱情;后来,他会说,我们就在家吃吧,你要实在不愿意做,叫餐好了,我懒得出门;
开始的时候,你们可以天天煲电话粥,夜夜聊到深夜,还舍不得挂;后来,你会等他的电话等到心都死了,忍不住打过去,他已经睡着,借口:要不就是工作太累的结果,要不是是应酬太多,醉酒被送回家,自然早已经忘记电话的承诺;
开始的时候,他会小心翼翼地听你说的每一句话,并引为关键,事事以你为准;后来你哭得梨花若水,他也冷冷对你说:你怎么就那么多的怨言呢?
开始的时候,一个短信过去,对方的留言都那么让人感动流泪,激动地发誓一定要死心塌地地爱这个男人;后来短信回复不是:好,哦,行,就是直接连一个回复也懒得动动手指。
开始的时候,他怎么看你,怎么觉得你漂亮,迷人,赞美之言,溢于言表。仿佛全世界都是你最美;后来,他只会幽幽地跟你说,老婆你又胖了!(插个小言:女人的体重是跟爱情的深浅成反比的,切记,让自己的体重轻一些,更轻一些……此言论不包括枯瘦如柴的女人,个人建议:女人还是小丰满点好!)
不过这世界上也不存在绝对的事情,也许你会很幸运,最终,嫁给了这个你想嫁的男人。只是,同居的生活让你们的新鲜感消失殆尽,新婚燕尔对你们来说只是摆了几桌酒席,收了点礼金而已。
在中国这依然是一个男权的社会,就算中国女人的地位被追捧的再高,终究还是要嫁人,要有一个伴你一生的男人,他是你此生的依靠,他宠你、爱你、心疼你,可他却要为年轻时的冲动,承受一辈子的阴影。他总是觉得你在拿他与你的第一个男人比较。干的好不如嫁的好,嫁人是女人一辈子最重要的事情。在女人最有价值的时候,一个女人最美丽的时候,没有贬值的时候,把自己风光嫁掉,是一辈子最完美的结局。那些三十好几事业女人,就算自己买楼买车,就真的不会在夜深人静时寂寞难过吗?拥有一个稳定的家庭,经营自己的婚姻,照顾一个从另一个母亲那过来的儿子,生一个漂亮的孩子,这才是女人幸福的归宿,你可以拥有自己的梦想,可以拥有自己的事业,但是前提是建立在你拥有一个和谐的家庭的基础上。
1.未婚同居是一种非正式的婚姻,也将很容易去做非正式的工作,合同工临时工协辅职人员,或帮人打工福利待遇几乎没有。
2.未婚同居是提前享受婚姻生活,果实熟了才大才好吃,果实还在生长期,急急忙忙的摘下来吃,果实就非常小,非常苦涩。未婚同居的人,生活工作的环境多数在狭小的空间,生活艰辛。
3.未婚同居婚姻不是合法的属于你,当然房子也不是属于你,容易租小房住。为什么房子小,因为果实还没成熟,果实小。现在有的人合法的结婚了,但却还住在租来或贷款买来的房子。你可以观察他们之前是不是未婚同居过。(这一条大家可能有争议,请不要和大福报的人对比)
4.未婚同居是拔苗助长,苗极易枯萎,很容易分手。
5.未婚同居是不想等待,急急忙忙的去体验已婚生活。生活中就会出现,去往都是急急忙忙的人群,拥挤不堪,如挤公交地铁。出现长时间等待的情况,排队吃饭,排队购物等。
6.未婚同居是不经家人亲戚同意并知晓,会远离家人家族,甚至去往外地很少亲友的地方。
7.未婚同居极易发生堕胎,因为未婚同居本身就是损阴德的事,损了阴德,以恶引恶,容易发生堕胎,活活肢解自己的孩子,毁掉一辈子的福报!
8.未婚同居是幼稚的行为,生活工作中很多方面很多事情,你的思想行为会被大众认为是不成熟的表现,被轻视。
9.未婚同居是提前享受两人生活,同居失败分手后,会有很长一段时间孤独期,生活在孤独的环境中,为之前的行为买单。
10.未婚同居生活在狭小污浊的环境,身边多是邪淫的人,邪淫的动物(老鼠蟑螂蚊虫等)诸事不顺,容易得病。
婚姻之树,果实自然成熟,不用去采摘,自然就落地了。人的姻缘,时间到了不求自来。现在的人都急急忙忙,不可等待的去吃这个还未成熟的果子。甚至果实才刚刚生长了一点,就去摘下来吃,这果子能好吃吗!未婚同居是违反自然规律的事,违反自然规律,必定被自然规律惩罚。
希望广大青年,不要急着吃又苦又小未成熟的果实,熟透了再吃。
以上是一般人未婚同居容易发生的事,请不要和大福报的人比。一般福报的人,以上情况基本都会发生。
男子的这种行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这名男子也被法院判了三年的有期徒刑,缓刑四年,得到了自己应有的处罚。为了自己的名声,他可以不在意别人的生命,这种行为是非常自私的。更何况这个人在不久之前还与他有过肌肤之亲,可以算是不一般的关系。徐小姐和曾先生的关系说不清道不明,两人原本都有自己的对象,却还和对方一起聚餐喝酒,在吃完饭后,两人还一同去了酒店,并且在酒店同了房。
他们的这种行为是非常不光明正大的,也是瞒着自己的家人的。同房之后,两人也并没有立刻分开,而是继续在酒店睡觉,谁知这名女子居然在第2天泡澡的时候昏迷了,并且情况非常不妙,但这名男子并没有第一时间拨打120,因为他怕自己的丑事暴露出去,于是他对这名女子进行了急救措施,并且叫来了女子的朋友。
后来徐小姐还是被送往了医院进行抢救,但因为没有第一时间送往医院,徐小姐最终还是没有被抢救过来。在这件事中,这名男子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他与这名女子的关系可以算是情人,但他并不爱这名女子,因为如果自己爱的人昏迷了,他绝对不会先顾及自己的名声,而是会先想办法将爱的人送到医院去。因此两人可能也仅仅是身体上的交流,而没有心灵上的交流。这样的关系我认为是没有存在的意义的,并且这样的关系还会破坏双方的家庭。我能够明白婚姻生活的平淡让这些人感到疲倦,让他们想要追求更多的刺激,但背叛自己的妻子和丈夫始终是不明智的做法。
在发现徐小姐昏迷之后,曾先生应该立刻拨打120,虽然自己的名声可能会变差,但是却能够挽回徐小姐的生命。人的生命比任何东西都要重要,因为生命是无价的,其他的东西丢失了还可以再拿回来,但生命却只有一次。因为是男子的主观行为导致了女子的死亡,所以这名男子被判了刑。后来曾先生也对徐小姐的家人作出了赔偿,但就算是如此,徐小姐也不可能再回到这个人世。我们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一定不要东想西想,因为其他的东西都没有生命重要,并且如果我们不挽救身边人的生命的话,心里也会因此而自责。
肯定是的,没有男的会那么时间长的,吉尼斯世界记录都没有。
深圳一名女子发微博称,自己和同行男伴在深圳某自助餐厅吃饭的时候,被同行的男子在自己的水杯里下药。这件事情引起了广泛讨论,而深圳检察院却对此案件表示存疑不捕。
这名女子称,自己和那名男子已经认识好几年了,彼此之间也比较熟悉,属于良好的朋友关系。7月12日,她和男子在某自助餐厅吃饭的过程中,女子上了一趟卫生间,在这时同行的男子将一包粉末倒入了女子的饮料中,并飞速搅拌,神色慌张,有一些粉末还撒在了杯子外面。这一画面被餐厅的服务员看到,觉察到男子的不正常表现以后,服务员将加了药粉的饮料收了起来。
女子回到座位上以后发现饮料没有了,再次走向饮料区拿杯饮料。这时那名服务员悄悄靠近女子告诉她,刚刚她同行的男子将一包药粉倒在了她的饮料里,神色慌张,看起来像是在做亏心事,那杯加了药粉的饮料现在正放在后厨没有倒掉,留作证据。
女子听完以后十分气愤,她觉得认识了几年的男同伴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对自己做出这样恶心龌龊的事情,如果这次服务员没有碰巧看到男子的所作所为,那后面将会发生的事情让人觉得可怕。事件发酵以后,该名男子却说只是一包改善性冷淡的药粉,他出于好奇的心理,想让女性朋友试一试。警方15日已将该男子拘捕,但深圳检察院认为,目前的证据无法判定该男子有主观强奸女子的心思,所以无法对该男子做出拘捕。
从证据的角度出发,可能确实无法给该名男子定罪,但是大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是一种禽兽行为,尽管法律不能制裁他,我们也应该曝光这种行为,让广大女性做出警惕。
河南一女子与小鲜肉开房,被强行注射过量胰岛素,结果该男子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20年1月24日,苏州市吴江区警方接到一名男子的报案,男子称自己和妻子在宾馆,妻子胰岛素打多了,现在非常痛苦,在床上翻滚喊叫,所以他报警求助。
河南一女子与小鲜肉开房,被强行注射过量胰岛素
报案男子名叫孙涛(化名),他说自己与那名女子王琳(化名)是夫妻,两人在宾馆住了几天,当晚因为妻子和其他男人打电话打了太久的缘故发生争执,想到生活太累、太苦,都不想活了,于是王琳便注射了较多的胰岛素。
事情的真相是,孙涛与王琳的确不是夫妻,准确来说,他们只是男女朋友,在此之前,孙涛是王琳的婚外情人。后来两人因为感情出现问题,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孙涛在给王琳注射后,也给自己注射了大量胰岛素,想和她一起死,但过了几分钟,看王琳那么痛苦,还是心软了,不想让王琳死,便拨打了报警电话。也就是说,王琳刚到案时所说的“相约殉情”是假,从头到尾,王琳就没想过自杀,是孙涛因为情感纠纷,一厢情愿想让两人一块死,但后来他又中止了犯罪。
结果如何?
事实上,即使王琳真想自杀,孙涛受她的委托帮她注射胰岛素,依然涉嫌故意杀人罪,因为生命权是公民最为基础的人身权利,没有生命,其他一切权利都无从谈起,不能以任何形式将生命让渡给他人,而在本案中,王琳原本非自愿自杀,孙涛强行要求一起殉情,带有教唆和逼迫的意味。
此外孙涛明明知道王琳没有糖尿病,给她注射过量的胰岛素可能导致其死亡,依然采取这种方式,其主观上有非法剥夺王琳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已经符合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看到对方痛苦,放弃念头,报警求助,让王琳捡回了一条命,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虽然可以从轻,但他依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2020年4月,苏州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孙涛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孙涛入狱服刑,他和王琳的这段情感关系算是走到了尽头。
标签:女子与男子开房吃药
已有3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访客 评论于 2022-07-27 09:13:47 回复
发现饮料没有了,再次走向饮料区拿杯饮料。这时那名服务员悄悄靠近女子告诉她,刚刚她同行的男子将一包药粉倒在了她的饮料里,神色慌张,看起来像是在做亏心事,那杯加了药粉的饮料现在正放在后厨没有倒掉,留作证据。女子听完以后十分气愤,她觉得认识了几年的男同伴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对自己做出这样恶心龌龊的事
访客 评论于 2022-07-27 07:51:12 回复
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他看到对方痛苦,放弃念头,报警求助,让王琳捡回了一条命,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虽然可以从轻,但他依然要
访客 评论于 2022-07-27 00:20:02 回复
刻拨打120,虽然自己的名声可能会变差,但是却能够挽回徐小姐的生命。人的生命比任何东西都要重要,因为生命是无价的,其他的东西丢失了还可以再拿回来,但生命却只有一次。因为是男子的主观行为导致了女子的死亡,所以这名男子被判了刑。后来曾先生也对徐小姐的家人作出了赔偿,但就算是如此,徐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