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cker发布时间:2022-07-08分类:渗透网站浏览:186评论:3
合肥市中安公证处地址:合肥市屯溪路239号富广大厦20楼2012室(南一环路与徽州大道交口东南角)
咨询电话:0551-62651442
传真:0551-64635631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出具公证书的要求:
《公证程序规则》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第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具有从事该行为的资格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三)该行为的内容和形式合法,不违背社会公德;
(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公证的办证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或者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该事实或者文书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二)事实或者文书真实无误;
(三)事实或者文书的内容和形式合法,不违背社会公德;
(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同的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或者文书公证的办证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合肥市司法局-公证程序规则
参考资料来源:合肥市司法局-合肥市中安公证处简介
可以到自助查询设备打印。
合肥市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自助查询全城覆盖“一网通办”的全面实现,市民可自助查询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并根据需要打印无房、多房或不动产查封、抵押等详细情况查询结果证明,也可打印各类税费发票、测绘资料及证书配图等登记原档资料。
从合肥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合肥市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滨湖区、经开区、高新区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共9处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已安装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自助查询设备,全市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自助查询全城覆盖“一网通办”全面实现。
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终端设备,操作简单方便,查询全程均有语音提示。查询人持本人或委托人的居民二代身份证通过人证信息比对识别,录入查询人身份信息,不到30秒钟即可完成查询,并按需求打印出盖有自助查询专用章的查询结果证明和不动产登记原档资料。
扩展资料:
自2016年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和档案数字化建设,通过政府预算采购累计投入2500多万元,完成了对所有纸质登记档案资料的数字化扫描,为实现档案资料共享查询网络化提供良好的基础。
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招标采购了25台自助查询设备,在全市各行政区域内布点设置安装,并开发了先进的查询软件,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实现了查询方式现代化。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一网通办 合肥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30秒内完成
到户籍所在地房管局开具证明,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房产证,但是产证名字不是你的,没有办法开房产证明。
虽然你保留了买房子的所有单据和房产证,但是房产证毕竟是别人的名字,首先房产证不能证明这是你的房产,其次单据如果是契税单子的话那也没法证明是你的房产,契税单子上的名字和房产证的名字是一致的。
如果你的单据是买房付款的单据,这也只能证明钱是你拿出来购买的房产,但是这笔账无法完全证明房子是你的,因为可以认为这个钱本身就是别人,只不过用你的银行卡过的账户,别人也可以说是向你借的钱,总之无法证明房产是你的,这份单据只能作为打官司起诉的证明。
开房产证明需要房产证上的人拿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房管局,开具到房情况证明,工作人员无法证实买房子的钱是你个人的,所以不会给你开具房产证明。
打个比方,朋友买房首付不够,我用我的银行卡帮他付了10万,然后我拿着他的房产证和我的付款凭证去开房产证明,如果能开出来证明,我朋友是不是很惨,到时候肯定会打官司,那市场就会很乱,所以你无法开具房产证明。
产权权利:
有产权证可以对房屋拥有一定的处分权,没有产权证的有些权利得不到保护。
如是买的一手房,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来保证利益。
买房人即使交了房款,办了入住手续,但从法律意义讲,房子还是不属于买房者所有。《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力的惟一合法凭证。
《北京市房屋买卖管理暂行规定》中也明确规定:自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日起,买方始取得房屋所有权。办理房地产权证是最关键的环节。
拿着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房管局,就能开具到你的住房情况证明。就是一张纸,加盖有房管的公章。
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去房管局开具。
各地具体要求不同,可以先咨询房管局再去办理。
开房产证明需要准备不同的资料
如果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必须携带两个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则需要携带户籍卡或户籍证明。
如果单身只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即可,如果离异还需要携带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扩展资料:
市民在买房贷款前,想要明确自己是否被列入拥有二套房的范围内,要到房产局档案科申请查询。
国家要求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提高。
按照国家的这一政策,首付购房者在办理购房贷款前,需要房产局出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查询结果,银行则会根据这样的结果按规定为购房者贷款。
市民到房产局出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查询结果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到房产局档案科申请查询。申请人为单身的须提供民政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查询结果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每出具一份房产证明结果需要30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产证明
标签:合肥开房产证明到哪去
已有3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访客 评论于 2022-07-08 22:54:42 回复
证书的要求:《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
访客 评论于 2022-07-08 19:10:44 回复
话那也没法证明是你的房产,契税单子上的名字和房产证的名字是一致的。如果你的单据是买房付款的单据,这也只能证明钱是你拿出来购买的房产,但是这笔账无法完全证明房子是你的,因为可以认为这个钱本身就是别人,只不过用你的银行卡过的账户,别人也可以
访客 评论于 2022-07-09 01:03:12 回复
你的,没有办法开房产证明。虽然你保留了买房子的所有单据和房产证,但是房产证毕竟是别人的名字,首先房产证不能证明这是你的房产,其次单据如果是契税单子的话那也没法证明是你的房产,契税单子上的名字和房产证的名字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