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cker发布时间:2022-07-17分类:入侵后台浏览:79评论:1
酒驾的人大多都是借着酒胆上车,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怕,同时还抱着有侥幸心态,觉得自己偶尔一次酒驾不会被发现也不会出事故。
01、无所畏惧的心态
人一旦喝了点酒就容易上头,从而把理智抛得干干净净的。特别是当身边有人的时候,特别喜欢逞英雄。因而很多酒驾的人他们一方面是想证明自己没喝醉,觉得自己头脑还很清晰可以开车,所以不管旁边的人再怎么劝他也要坚持自己开车回家。
同时喝了点酒还让他变得无所畏惧了,那时候驾照上面的分也变得无所谓了,被抓到罚款也觉得无所谓了。觉得不管什么样的后果他自己都能承担,从而无所畏惧的开始酒驾。
02、侥幸的心态
这应该是大多数酒驾的人常有的心态,这侥幸的心态主要出于两方面。一是他们觉得自己不会被查获,他们觉得自己酒驾就是偶尔一次的情况,自己总不会这么倒霉吧,这么一次都会被抓到。所以出于这样侥幸的心态,他们明知酒驾有问题却要继续这么干,即使知道被抓获以后会有惩罚,他们就怀着侥幸的心态想等个万一。
二是他们觉得自己技术好,就算酒驾也不会出什么事情。其实酒驾确实是一个比较危险的事,但往往那些司机却觉得自己这么多年的驾驶技巧了,其实酒驾也不会出什么问题的。但这其实就和大部分被淹死的人都是会游泳的一样,往往越是觉得不会出问题往往就越会掉以轻心。而且就因为他们这样的心态,去做了明明知道危险的举动。
所以总的来说,一方面出于无所畏惧的心态,一方面又出于侥幸的心态,让他们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然后再酒醒后又开始忏悔。
交警到家里查酒驾,岂不是笑话!交警执法权在路上,没在路上抓到酒后开车都不算数,我可以说在家里喝酒没开车。若交警不讲理,可以到法院起诉他,告他乱执法。
酒驾当然要证人证言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一百八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说到这个事情真的是十分神奇,当时的交警在执勤的时候发现一名男子涉嫌酒驾,正准备对他处罚。这个时候另外一名男子走了过来替他求情,结果警察发现他身上的酒气味更重。而且经过进一步调查,这两人不仅涉嫌酒驾,一个人还涉嫌驾驶脱审车辆而另一个人更加厉害,他还是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
所以我觉得这两个人的感情或者说是经历来说已经无法用难兄难弟这个词来说明了,要说也只能说这两个人简直是同根而生,要死一起死。在10月17号的中午时分,沭阳县的交警五中队的一名民警在205国道路的交叉口巡逻时,发现在等红灯的魏某骑着摩托车没有带头盔,于是便上前提醒,让他把摩托车的头盔带上,然而走进却发现他们身上有着一股酒味儿。
于是交警就问他们是否饮酒,他们就说在饭店的时候喝了一点。于是经过民警对现场进行的酒精呼气测试,显示他涉嫌醉酒驾驶,而在进一步核审的时候,却发现魏某的摩托车还脱审了。这个时候另外一名兄弟过来说情了。
他对警察同志说他们都是老实本分的人,都在一个工地上打工的,这次就算了,下次不会了,所以另外那名兄弟将摩托车骑到路边替哥们儿求情。而民警发现这位来求情的哥们儿也涉嫌酒驾,而且也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显示他同样也是醉酒驾驶,而且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发现这位兄弟更牛逼他还是无证驾驶,还没有牌照。
所以哥俩好一起走,这两位兄弟双双的进入了拘留所。为兄弟求情是好事,但是真正的阻止他酒驾,这样才是好兄弟,而不能像这两位哥俩一样要死一起死,我们应该要活一起活。
广西钦州一局长,被三名交警押在医院抽血处,调查是否存在酒驾,他多次挣脱交J的控制,拒不配合。局长表示,车上的酒精味,是后备箱里的酒洒了出来,自己压根没喝酒。我也觉得这件事情很诡异。按照正常的逻辑分析,唐局长肯定存在酒驾嫌疑,否则他不会那么不顾体面而拒绝抽血检测,配合交警做检测证明自己没有饮酒,不就还你清白了,还用得着叫人家动粗。
反过来说,既然交J已经做了吹气检测显示没有喝酒,就不应该再令其抽血,否则就是故意找茬,局长拒不配合是这维护自己的尊严,试想在没有正当理由情况下,这大街上随便逮个人就要拉人家去抽血,那不乱套了。都是从这件事情来看,一定认定唐某酒驾,才不依不饶的要唐某抽血,至于呼气测试无酒驾,很有可能是唐某采取了什么技术措施,让吹气测试失败,但任何技术措施都逃不过抽血检测,所以才有了强行要求唐先生抽血检测的一幕。
即是这样,我认为也不应该再进行抽血,还是应该回去好好研究一下市面上有了什么酒精测试解药吧。分析一下:如果当时没有抽血,就算中纪委下来,也没有用的!因为关键的证据已经缺失,抽血了,但是被换掉了,也是一样的结果!酒精检测仪的检测结果只能行政处罚,如果上升到醉驾标准,没有血样报告,最多就是行政拘留处理!最终的结果极有可能是局长承认喝酒,也取得同桌喝酒人的相关笔录,但只要没有当时血样标准,最终就是行政处罚!社会舆论较大,造成社会恶劣形象,以此为切机,牵扯出其他违法问题,且取得相关证据!科普一下,我们除了酒驾,还有更可怕的毒驾!如果发现一个人精神恍惚,然后通过“吹气”有没发现酒精,那么就不得不怀疑有D驾或者突发性精神疾病的可能性!
所以,这时候,我们还是安静等着结果出来吧根据文中的描述,现场吹气未检出,是否可以要求抽血检查,依据是什么,当事人是否有权利拒绝,依据是什么,这些才是本文矛盾的关键。作为一名律师,却抓着事件的细节是否凑巧,和最终是否抽血来谈,实在是不专业啊!先吹再验血,如果吹了有饮酒的嫌疑,那就必须验血,换句话说,第一步吹是定性,看是否喝了酒,如果喝酒了,那就采取第二定量,即验血,主要是确认喝了多少酒。
从以上查酒(醉)驾步骤上看,这位局长肯定喝了酒了的,不然不会验血。这下好了,最轻{酒驾)处理也是撤职、降级,如果是醉驾,追究刑事责任,双开。
标签:查酒驾高喊我是全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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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评论于 2022-07-17 16:25:27 回复
心态这应该是大多数酒驾的人常有的心态,这侥幸的心态主要出于两方面。一是他们觉得自己不会被查获,他们觉得自己酒驾就是偶尔一次的情况,自己总不会这么倒霉吧,这么一次都会被抓到。所以出于这样侥幸的心态,他们明知酒驾有问题却要继续